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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说明:
普通商品住房标准:
    根据政办发[2005]72号文件规定,我市享受优惠政策的普通商品住房原则上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:
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.0以上、单套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、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价格1.44倍以下。
营业税及其附加收取标准:
    普通商品住房和非普通商品住房不满两年交易的,收取出售价的营业税。非普通商品住房满两年交易的,收取差价部分的营业税。非住宅的营业税标准保持不变。根据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费征收的规定,在征收营业税同时应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、教育费附加、教育地方附加费。
二手房个税:
    本市对个人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税原则上实行核定征税,核定征税的比例暂按转让总收入的1%确定。从2006年8月1日起,受理的二手房转让交易均按细则执行。
 计算工具
按揭计算器 提前还贷计算器
公积金计算器 个人信用评估
税率计算器 购房能力评估
组合计算器 质押抉择计算
 
房产类型  
已购时间 注:购房时的契税交讫日起算
出售价格 万元  
原购买价格 万元  
房屋面积 平米  
 
交易时应缴税费
受让方 契    税 注:原则为4%,优惠为2%
合同印花税 注:以万分之五计算
权证贴花
印花税
注:5元/证
权证配图费 注:20元/证
房屋登记费 注:住宅80/套,房改房上市减半,非住宅按面积计算
房产交易
手续费
注:住宅转让双方各出3元/M2,房改房减半;非住宅转让双方各5元/M2
合计  
       


营业税及其附加 注:1、总价的5.55%计算   2、差额的 5.55%计算
房产交易
手续费
注:住宅转让双方各出3元/M2,房改房减半;非住宅转让双方各5元/M2
个人所得税 注:1、总价的1%计算   2、差额的20%计算
合计  
* 说明:本计算器不含土地相关税费;本计算器仅适用于“来源为买卖”的房产

本计算器仅供参考,以相关单位实际征收额为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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